在《亮剑》中,钱伯钧太无能,只带一个班的楚云飞居然能干掉他

国民党军队的最大特点是“部队私有化”,即基层官兵只认直接上司,没有什么信仰和道理的对错,长官命令怎么干就怎么干。这也是国军各部喜欢保存实力和协同极差的病根,因为部队打光了长官就什么都不是了。所以称国军为“新军阀”并不冤枉,这就是军阀习气。

到抗日战争时期,黄埔系中央军还好,毕竟有过思想教育,地方杂牌军这一毛病尤甚。

在《亮剑》中,对晋绥军358团一营的士兵来说,当兵就是为了吃粮,跟着钱伯钧打日本人和投日本人没什么区别,反正营长说了算。

国民党军队抗日战争时期投敌较多,大部分也是这个原因,长官决定叛变,当兵的只管跟着走就是了。这与八路军有着本质区别。

但问题是楚云飞是这支队伍的大老板,只要他一出现,分号掌柜钱伯钧的号召力可就有限了,这也是楚云飞敢带着孙铭和一个警卫班就硬闯一营营部的原因,尽管已经怀疑钱伯钧要搞事情。

果然,大部分一营士兵开始懵圈和观望,毕竟大多数不明真相,毕竟当汉奸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所以连迫击炮手都不敢开火,磕磕巴巴地说:“他他他可是团长”。

当时的晋绥军已被日寇撵出了山西的主要城市,连阎锡山都只能把二战区长官部安放在“克难坡”,楚云飞的部队也住在城市之外,团部能驻扎个镇子就算不错了,同样,钱伯钧的营部驻地也大不到哪去,也就是说,身边最多有营直属队或一个连的兵力,2000人马那是理论上的数字,不可能拥在一起群殴楚大团长。

即便是营直属队和警戒连队,敢朝团长开枪的也是少数,因此钱伯钧除亲信手下之外,能够纠集起来动手的人马实在有限,否则楚云飞五分钟就嗝屁朝凉了。

退一步说,钱伯钧实际也是做贼心虚,不敢把动静闹得太大,甚至未必真想把楚云飞置于死地,一方面是把团长搞死了不好跟部队交代,军心混乱容易影响投敌的“大事”;一方面是没有主义之争,毕竟有着多年的兄弟情份。

一边是不想下死手,一边则是没有退路必须坚守待援,心态不同战斗力自然也不同,警卫班一水的冲锋枪,火力可是不弱。

枪炮声一响,附近的晋绥军和八路军自然会有反应,都是跟日本鬼子周旋多年的老部队,对枪声的敏感度是非常高的。楚云飞只是没想到李云龙会来的这么快这么猛,骑兵连半个小时就已经杀到一营营部。

看起来一营跟日本人的往来早已泄密,八路军独立团确有预案,响枪就是信号。

李大团长于是以消灭叛军的名义,将358团一营全部缴械,武器装备拉回去补充自己,其实这事挺不地道,一营的大部分士兵都未必知道要投靠日本人改编成伪军,就稀里糊涂被缴了枪。钱伯钧谋事不密,下手不狠,做事拖泥带水,也确不是干大事的料。只是可惜了那2000人的装备 足够八路军再拉起来两个团。

然后就是楚云飞清理门户,单枪匹马追杀楚云飞;再然后就是李云龙赖帐不还,厚着脸皮拖三阻四,终于拖到内战爆发,都成为敌人了,那还还个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