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阳:李慕嘉根本不知道,冲动和黎光分手,究竟意味着什么

李慕嘉两次分手,都有点莫名其妙。

和小丁,仅仅因为对方买房的钱打了水漂。

——六年的感情,终究抵不过五十万买房钱来得现实,哪怕小丁的初衷是想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

和黎光,仅仅因为对方没有在大年三十去拜访她的家人。

——轰轰烈烈的爱情,终究抵不过亲情的裹挟,哪怕黎光的初衷是想弥补一下女儿父爱的缺失。

如果说小丁的行为断送了两个人的生活基础,那么黎光呢?他总该罪不至“死”吧?

李慕嘉就是如此的当机立断,不合适就分手,哪怕你有再充分的理由。

即便是后来了解到黎光突然失约另有隐情——他的投资人要求他在不结婚和签带有连带责任的婚前协议之间二选一。

黎光不愿意以这样的方式和心爱的人走进婚姻,有了短暂的纠结,纠结过后是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于是就选择了暂时的逃避。

他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李慕嘉,即便是选择暂时不结婚,也是想尽最大可能的保护李慕嘉。

毕竟,如果签了这样的婚前协议,以后但凡公司在经营上有半点风吹草动,李慕嘉都会受到牵连,这对李慕嘉不公平,同时也是黎光最不愿意看到的,毕竟他一直承诺想让对方在自己的庇佑下无忧无虑的走进婚姻。

他希望李慕嘉能理解他的难处,能和他共同面对这一次乃至以后不确定的难题。

但,得知真相后,李慕嘉宁愿签下带有连带责任的婚前协议,也要结婚,否则一切免谈的态度,让两个人不得不分道扬镳。

一个需要时间、需要给身后辛苦打拼十多年的同伴安全感,一个就是要婚姻,其他的不重要。

吴剑秋不止一次的说李慕嘉冲动,做决定之前从来不想后果。

她任性的底气从哪里来的呢?

事实上,从实习律师到如今拥有独立办公室的执业律师,李慕嘉一路走来,都太顺了。

而这种顺,和黎光有很大关系。

如果不是黎光的情有独钟,能不能顺利的度过实习期,能不能被金达留下来都是未知数,更别提以助理律师的身份接到黎明大厦那样的大案子,以及后来接二连三的并购案,自然也不会有吴剑秋想让她各种案子都经历一遍的待遇。

她很有能力,但金达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人——他们都缺机遇,缺黎光之类的大佬的亲睐。

吴剑秋说,黎光很重要。

没有他,她们整个团队都有可能喝西北风,公司也不可能那么重视李慕嘉。

李慕嘉听进去了。

但,沉溺在被爱中的她天真的以为得到这些,是因为自己的优秀,要不然,黎光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怎么就偏偏对她情有独钟?

在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地方,她迷失了,她不再是那个为了立场不愿意帮最好的朋友伸手借钱的李慕嘉了——她和田蓉说她和黎光之间什么都可以谈,就是不能谈钱。

所以她愿意和黎光签婚前协议,哪怕这个协议上有对她不利的条款。

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是她的执念。

但,她忽略了重要的一点,对于黎光之类的大佬来说,婚姻从来不是单纯的。

经历了林晓月的离婚案,被吴剑秋无数次的言语教导,李慕嘉难道真不明白这一点?

还是,她本来就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

毕竟,豪门阔太太所能带来的隐形影响力,不仅仅是带她跨越阶层,还意味着同一件事,她做起来比别人要容易的多。

比她早进律所,却至今仍然一无所成的范华鹏,就是最好的参照。

然而,大佬的偏爱,让她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是真的,会让她登高跌重也是真的。

她应该想到,当初的晋升之路有多顺利,分手后就有多坎坷。

上司得知她和黎光分手之后,收回了她的独立办公室;

同事们得知她和黎光分手后,明里暗里的冷嘲热讽以及排挤,甚至连伪装都不愿意有了。

李慕嘉的处境,一下子从众星捧月到人人唯恐避之不及。

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应该承受之后所有的后果,李慕嘉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有能力得到独立办公室,有能力成为金达的金牌律师,直至合伙人之后,她离职了。

随后,她加入了蔺达的公司,开始了新征程。

黎光、小丁、金达,全都成了过去式。

就是不知道午夜梦回时,她会不会想冲动的和黎光分手,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只脚跨进豪门的机会和未来无限的可能,还意味着失去了一个愿意保护她、宠着她的真心爱人。

往后余生,她可能再也遇不上这么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