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镜 | 乌尔善不是格里菲斯

乌尔善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这部影片失败,他需要用10年还债。这让我想起了著名的美国电影导演格里菲斯。格里菲斯因为拍《党同伐异》票房惨败,后面他几乎一生都在还钱。

但是《党同伐异》在世界电影史上是写下了辉煌一笔的,它所创造的电影叙事结构,对平行蒙太奇的创造与使用,这种实验性是真正的超前,而它票房的惨败根本上也是因为艺术的实验性。格里菲斯和《党同伐异》的艺术独立精神和超前意识是值得后代电影人学习的。

可是乌尔善和他的“封神”呢?作为导演,乌尔善的思考具有超前意识和实验性吗?这部影片真的像宣传的那样达到了“神话史诗”吗?也许乌尔善的思考,诸如“权利”“女性”是真诚的,但是否是独具或者前人想不到的呢?纣王的胸肌、质子的荷尔蒙、妲己的腰肢、狐狸的报恩…这些是独立的,还是妥协的?是升华的市俗,还是迫不得已的媚俗?

当渗透在《封神演义》等文艺作品里的那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民贵君轻的思想都被“弑父”“欲望”等现代主义“思考”所替代的时候,这真的是进步吗?

乌尔善和格里菲斯,都是欠债,但背后的意义和价值截然不同。我只是好奇,最近听到太多对“封神”的吹捧,这种吹捧是否能够提乌尔善还债呢?

实事求是的说,“封神”不是一部滥片,而是一部能够看到导演努力思辨和整体创作人员真诚付出的商业片,但多少的让人觉得有些“高射炮打蚊子”。至于那种号称“代表中国电影工业的最高水平”的宣传,只能说如果事实如此,那必然是中国电影的反讽与悲哀。

一言以蔽之,以立足实际和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电影“封神”之前,还是先踏踏实实地做个“人”吧———请把摄影机对准“人”与“民”,而不是他们的钱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满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