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忠:创意是设计科学

创意科学系列解读。

由《创意管理评论》编辑未小来访谈整理。

未小来:杨教授,刚刚您从神经科学谈了创意科学的第一层意义。请您继续讲讲第二层?

杨永忠:创意从人的神经层面生成,在产生使用价值之前,将进入到设计阶段。创意科学的第二层理解就是,创意是设计科学。

未小来:这里的设计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设计艺术的设计吗?

杨永忠:不。我们这里所说的是大设计,是大设计观。不仅包括产品设计、装修设计,政策设计、制度设计,就连国庆假期的出行安排,都是设计。设计融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未小来:那么,如何定义这样的设计?

杨永忠:设计是把某种设想变成解决方案的过程。所以,创意科学也可以理解为过程科学。创意是一个过程,创意科学是解决方案过程的科学。

未小来:其理论依据是什么?

杨永忠:可以追溯到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1969年出版的著作《The sciences of the artificial》。西蒙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对设计过程从科学角度进行了系统阐释,并采用了设计科学这一概念。他提出设计是有价值的活动,从设计逻辑、设计方法、设计形态、设计表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设计过程描述,直指求出令人满意的解。他的设计科学分析对象,既包括公路设计,也包括田纳西河流域这样的区域设计,还包括了社会计划、精神生活。毫不夸张的说,西蒙是设计科学之父。

未小来:设计科学可以等同于创意科学吗?

杨永忠:设计科学就是创意科学。设计是创意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但创意科学不仅仅是设计科学。

未小来:从设计科学的角度,如何定义创意科学的标准?

杨永忠:从设计科学乃至科学的角度,创意科学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经济合理性、技术合理性和使用合理性。以上三个合理性,也保证了整个创意过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